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资环〔2022〕50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下达你单位,专项用于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金额及项目见附件1,支出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6号)的规定管好用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请切实加强对该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合规高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按照桂环函〔2022〕1085号文件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南宁市绩效目标申报表
南宁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行政区划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功能分类 科目 |
南宁市合计 | 300 | ||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 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项目 | 100 | 2110301大气 |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 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绿色生产设备应用项目 | 200 | 2110301大气 |
附件2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南宁市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 | ||||
自治区主管部门 |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市级财政部门 | 南宁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977.041万元 | |||
其中:中央补助 | 300万元(其中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项目100万元,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绿色生产设备应用项目200万元) | ||||
企业资金 | 677.041万元(其中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项目101.041万元,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绿色生产设备应用项目576万元) | ||||
年度总体目标 | 支持开展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南宁糖业宾阳大桥制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绿色生产设备应用项目。南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达到自治区下达目标要求。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规模(蒸吨) | 75 | ||
水泥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数量(个) | 1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项目完工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PM2.5年均浓度 | 达到自治区下达目标要求 | ||
空气质量优良率 | 达到自治区下达目标要求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工程设施稳定运行期限 | ≥1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