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邕宁区财政局组织城区各预算单位开展2019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清理工作。此项工作收效显著,切实强化财政统筹能力且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了财政预算的监督,有效提高了我城区财政整体的运行效率。
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我局根据上级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规定,于年初印发了《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关于清理城区预算单位2019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的通知》,对邕宁区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2019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结余资金、所有已无明确用途的结余资金、其他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存在上述情况的城区预算单位于3月10日前报送结余资金情况,并及时将存量资金缴回城区国库。
实时跟进,确保成效。每月初,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各存在结余资金单位及时上缴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邕宁区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0848万元,其中:收回各预算单位2019年及以前年度实有账户资金370万元,收款人退回存量资金10478万元,部分缓解了城区财力紧张局面。
统筹安排,重点保障。本次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由城区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安排征地拆迁、节能环保、气象等方面支出,截至6月30日,已拨付10086万元,执行率为92.97%,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符合条件的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及时收回,一方面避免了财政结余资金的大量闲置和浪费,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财政预算的监督管理,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度进行跟踪,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